2021-12-24 09:07:39|已瀏覽:174次

1Z301010建設工程法律體系
【法的效力層級】
同一機關制訂的法:
1、新法與舊法的就同一事項規(guī)定沖突,無需裁決,按新法
2、特別法與一般法的沖突,無需裁決,按特別法
3、新的一般法與舊的特別法,不按新法也不按特別法,誰制定誰裁決
不同機關制定的法:
1、地方法規(guī)(人大制定)與部門規(guī)章(部委制定)沖突:
①國務院認為應適用地方法規(guī),國務院裁決
②國務院認為應適用部門規(guī)章,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裁決
2、不同部委制定部門規(guī)章沖突,由國務院裁決
3、部門規(guī)章與地方政府規(guī)章沖突,由國務院裁決
答題技巧:考試中,先判斷考察沖突形式,是橫向沖突還是縱向沖突;若為縱向沖突,則上位法優(yōu)于下位法若為橫向沖突,則考慮是否為同一機關制定,參考上文。若為不同機關制定,則遵循避嫌原則。
1Z301020建設工程法人制度
【法人制度】
1、具備法人的條件
(1)依法成立;
(2)應當有自己的名稱、組織機構、住所、財產(chǎn)或者經(jīng)費。法人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。
(3)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;
(4)有法定代表人
2、法人的分類
法人分為營利法人、非營利法人和特別法人。營利法人經(jīng)依法登記成立。營業(yè)執(zhí)照簽發(fā)日期為營利法人的成立日期。
法人制度是每年的必考點,主要注意以下幾點。
(1)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混淆判斷。(記。悍ㄈ耸墙M織,不是人)
(2)項目經(jīng)理部不具有法人資格,無法承擔民事責任,因此,其行為的法律后果由企業(yè)法人承擔。
1Z301030建設工程代理制度
【代理制度】
1、無權代理
表現(xiàn)形式:
(1)自始未經(jīng)授權
(2)超越代理權
(3)代理權已終止
效力:代理行為是否有效,在于被代理人是否予以追認
2、表見代理(無權、有效)
構成要件:
(1)客觀要件:須存在足以使相對人相信行為人具有代理權的事實和理由;
(2)須本人存在過失;
(3)主觀要件:須相對人為善意。
效力:無權代理、但對被代理人具有法律約束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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